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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發布新版《不動產說明書》今日正式上路,相較舊版本,尤其會揭露物件300公尺內的嫌惡設施,對民眾的購屋保障大幅提升,不過,雖然保障增加,但幫屋主銷售的房仲,肩上責任卻變重,日前台北市仲介公會也希望政府建立凶宅調查機制,避免發生糾紛時,仲介得扛上法律責任

 新版本《不動產說明書》正式實施,其中有10項內容項目,為民眾買房常碰到的糾紛,這些也被納入在新版《不動產說明書》之中包括,

第1、持份狀況及地上權宅更清楚,

第2、房產佔用現形,

第3、使用管制—增農舍項目,

第4、重要交易條件,載明課稅項目,

第5、300公尺內嫌惡設施全都露,

第6、詳實記載停車位產權,

第7、違建得載明,

第8、註明現況格局、是否為工業住宅、有無容積獎勵開放空間,

第9、約定專用、約定共用必須標示範圍,及

第10、室內瑕疵須注明。 除此之外,在凶宅的部分,也必須揭露在屋主持有期間,是否有發生「不自然死亡」事件,而《不動產說明書》除了屋主有責任詳實記載,受委託的房仲業者也須盡調查義務,但仲介擔憂責任無限上綱,因此台北市不動產仲介公會希望政府建立凶宅調查機制。

新版本的《不動產說明書》可增加民眾買屋前,針對物件現況的更多訊息,也能獲得更大的保障,不過,對於仲介來說,調查的項目與義務也更廣,甚至未來是否因新版本說明書的內容而發生買賣糾紛,最後歸咎在房仲身上?這也是政府必須把關的重點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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